在台灣的車子定期檢查都是是法律所要求的,車主務必在指定時間進行汽車的流程檢查,來確定行車安全及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定檢不僅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和污染排放的相關問題,更能即時進行維修調控,從而降低車禍發生的幾率,確定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維護生態環境的健康。為了服從法律和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車主理當定期進行車輛檢查並確保車輛的安全性能和環保性能都合乎標準。
新車和二手車都要定期檢查
不論是新車或二手車,自用小轎車出廠後以前4年免定期檢驗,5年以上者每年要進行一次定檢,費用為450元;車齡滿10年之後每年都務必進行兩次,費用為450元+當年度第二次檢驗300元,共750元。行照右下方上有章程規定檢驗日期也就是在指定日之前後一個月即為檢測期限。如果最後一日是假期,就會往後後移至下一上班日。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若汽車不遵照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就有可能會被處以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超過期限1個月以上者還要吊扣其駕照、超過期限6個月以上者就會被註銷駕照。